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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仙美菊不去肏,馋上一个挥镰刀农民的屁屁

    “放开俺!放开俺!”张三叫人捉了两臂,押到世子面前,被迫强压下脑袋,可那两只铜铃似的怒眸,不甘不屈地瞪着叠腿闲坐的玉郎美人。

    呃,老实说,睨着眸子对他淫笑的那张脸,长得还真是标致。下巴尖儿好似小杏仁儿,细皮嫩肉的,像扑了一层做包子用的白面粉,他真想伸手去捏捏,看能不能掐出水儿来。

    这么漂亮的“姑娘”,是张三做梦都想娶的类型,可他脑子里一团懵:这、这这这……这是个男人?!

    世子斜了张三一眼,读懂了猎物眼里的震惊。他对自己的“玉郎颜”,当然是极有自信,不紧不慢地端起酒杯,朝张三勾唇道:“你,过来陪我喝一杯。”

    周围人面面相觑,世子这是整的哪一出?放着那么多天仙美菊不去肏,也就罢辽,忽然说看上一个挥镰刀的农民,众人也自当是他吃腻了“山珍海味”,偶尔想尝尝“野味”、换换口味,默不作声地表示了理解。

    可没想到“野菊”来了,世子竟没想着吃干抹净,反是请人喝贵得离谱的琼浆玉液。几百银元一壶的菊花美酒啊!到了这个种地的口里,还不是如黄牛饮水——全他娘的是浪费?

    能与世子交杯换盏,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心愿,可没想到狗屎运临到了这农民头上,他丫的还不识抬举:“啊呸!俺喝不惯你们有钱人喝的酸尿味!”

    “酸尿味?”世子捏着杯口,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,忽然皱眉,随手摔了酒杯。

    “哐嚓!”酒杯碎裂成片,这下子又摔掉几锭银元。老鸨和翘着屁股的小倌儿们吓得一哆嗦,生怕是这酒水出了问题,招待不周惹世子盛怒,别吃不了兜着走,糊里糊涂就掉了头。

    可世子转瞬又笑,众人长舒一口气。

    丹朗的薄唇里吐出这样的话语:“这重阳节必喝的菊花酒,的确是有点儿酸哈。来人,换他们田家常喝的那什么……”

    刘尚书赶紧接上话头:“米酒,米酒!”

    “对,米酒……”薄唇又提起了魅笑,衣褶一撩,玉掌拍了拍自己的膝头,“来,心肝儿,坐到我这里来,我请你喝米酒。”

    “咕嘟!”是张三咽口水的声音——真他娘的不争气!

    对于农人来说,米酒可是上等的宝贝,哪里像世子想的那样,想喝就能喝?必须是在收成极好的年头,上缴完粮税,若还有还有盈余,才能小心翼翼挑出些次等的谷米来酿酒,最好的那些,还要留着吃上一整个冬天。

    故而“米酒”两个字,就像摇响了开胃铃,加之很快又飘上来的阵阵酒香,就像开闸放了洪水,馋得张三的口唇里,涎水跟瀑布似的没命地刷。

    没节操的双腿迈了几步,目光便凝在了那洁白无瑕、绣纹精美不浮夸的绸缎衣上。张三停住了。他垂下头,望望自己满裤腿的破补丁,他知道如果就这样坐了上去,就等于把自个儿的屁股卖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别怕我,不吃了你。坐上来,这一整盘银子,就都是你的了。”话音极度温柔,耳道极度舒适,拂袖露出的盘子里,银元宝堆成的小山,在向他招手。

    张三搞不懂这身金体贵的世子,为何要对自己这样的好,这里哪个人的屁股,不比自个儿的值钱?

    张三没念过什么书,但他懂得一个朴素的道理:吃人的嘴短,拿人的手软,如果自个儿的骨头轻软,早晚会叫人用更硬的东西——比如鸡巴,朝着屁眼里捅进去!那是个长刺儿的膝盖,他不能坐。

    当众人看到这犟牛还是摇头的时候,简直快要气得抓狂了。对于那些光着屁股的小倌儿来说,如果世子肯垂青他们的屁眼,他们能快乐地把那一盘子银山都吞进后面去!

    眼见着世子的脸色就要变天了,刘尚书的官位就要不保,自个儿男-妓馆的屋顶也要跟着塌!老鸨急中生智,对着打手们大喊了一声:“来人!把他的鸡给我剁了,蒸黄米饭!”

    “嘹官儿——!不要啊——!”一声凄厉高吼,振破了所有人的耳膜,“我坐!我坐!就是阎王爷的砧板儿我也坐!求求你们不要杀我的嘹官儿!”

    ???刚刚还宁死不起,怎么这么容易就就范了?到底是为什么捏?别急,让我们先把故事倒回三天前。

    从哪里说起呢?不如就从这一切的罪魁祸首、孟浩然的那首诗说起吧。“故人具鸡黍,邀我至田家”,请做理解题:如果要请老朋友来你开的农家乐作客,必备的食物应该是什么呢?A.米酒,B.菊花酒,C.沙县小吃,D.黄焖鸡米饭。

    傻瓜也知道,这道题的选项,虽然以极具迷惑力的方式,从短到长依次排成了列,可是本题的题眼,已经明晃晃地出现在了题目中了啊!“鸡黍”,鸡就是荤菜,黍则泛指谷物,这道送分题还做错的同学,回去把孟浩然的棺材板盖住。

    综上所述,“故人庄”男-妓馆的主打食品,就是退休御厨秘制的黄焖鸡米饭,鸡肉金黄,米糯喷香,口感鲜嫩有嚼劲,透味浓郁不油腻,简直是饭中极品,鸡死得最神圣的墓场。鸡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或变成一锅色香味美的黄焖鸡米饭,永垂不朽于人类的肚肠。

    可是张三却不明白这个道理,可能是他对自家的鸡仔太有感情。

    从小到大,张三都有一个梦想,那就是登上“京城达人秀”的舞台,为听众唱上一段戏。可学戏要有学戏的本钱,他长得粗犷演不了旦角,胳膊腿硬打不了弯曲,武生又要从小练起,交不起拜师钱的他,只有面朝黄土锄大地的命。

    每次他与爹娘邻居奢谈梦想,回应他的都只有不屑的嘲笑。可他至今仍把梦想深藏在心底,全是因为他有一个唯一的戏迷。

    没错,就是他的鸡。他给它取名叫“嘹官儿”,嘹亮的嘹。初晨时分,只要它一开嗓,全村的人都爬起来听——这是张三可望而不可得的关注。

    有一天早晨,他在喂鸡,偶尔学着嘹官儿的样,也开嗓唱了一句。没想到嘹官儿一下就精神了,鸡冠抖擞,昂起了鸡头听得专注。张三受到了莫大的鼓舞,从此天不亮就爬起来,一个人躲在鸡窝边唱戏。嘹官儿就是他的听众,嘹官儿就是他逐梦路上的陪伴——可是现在,有人要宰了他的嘹官儿剁成鸡排!

    是他母亲下的手。烹制黄焖鸡的要义,就是以最新鲜肥美的鸡腿肉为材。张三家离“故人庄”很近,嘹官儿被母亲随手卖给了男-妓馆,一刻都不曾犹豫——这是名副其实,真“他娘”的要了他的命!

    张三十万火急地赶来,幸好嘹官儿的脖子还没断。可娘亲已经收了卖鸡的钱,说什么也不肯加倍吐还回来。他只好顶替嘹官儿在这里打工,偿还卖鸡的债,在他还清债务之前,嘹官儿作为人质——啊不是、是“鸡质”,被暂且扣留在男馆鸡舍,以防张三逃跑抵赖。

    于是乎,张三含着泪,一屁股坐到了世子腿上“受刑”。

    (待续)